2005年10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官开庭 学生开课
杭滨法

  本报讯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成了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课堂。日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在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实践课,这是滨江法院作为该校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后接受的首批旁听学生。
  学生们此次旁听的案件并不复杂。由于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此案缺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实体审查细致,用语严谨。
  更特别的是,庭审前,细心周到的主审法官就将简要案情和阅卷中发现的争议焦点整理成提纲发给了学生们,便于他们观摩庭审时抓住焦点;休庭后,法官还结合案情就民事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讲解。
  据悉,为了帮助在校大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滨江法院先后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签约,成为其社会实践的教育基地,适时安排学生参观和旁听庭审、开办模拟法庭和法制讲座。